浙江永嘉縣政府采納審計意見規范殘保金征收管理
日前, 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政府根據浙江省審計廳的審計意見出臺了一個規范性文件——《永嘉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實施意見》,規范了全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
前階段,浙江省審計廳對該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發現該縣殘保金存在未實行地稅統一代征、征收標準過低及殘保金支出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并提出了切實的審計意見。
上述情況引起了縣政府的高度重視,縣政府立即組織牽頭召開了由審計、財政、殘聯等部門參加的整改溝通會,經過多次協調,最后由縣政府專門發文出臺了上述實施意見,對殘保金的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征收辦法等方面作了細化規定?!秾嵤┮庖姟访鞔_規定:殘保金統一由縣地稅部門代為征收;2008年機關事業單位征收標準為每人260元(比原標準提高了15.6%),企業等單位征收標準為每人105元(比原標準提高了50%);以后在上年征收標準的基礎上,每年遞增10%直至達到規定標準?!秾嵤┮庖姟愤€要求審計、財政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確保殘保金??顚S?,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徐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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