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實行兩級審計項目計劃統一管理
吉林省長春市審計局實行兩級審計項目計劃統一管理。這種計劃管理模式已延續多年,對增強縣(市)區局計劃的嚴肅性、權威性起到了積極作用。
長春市審計局針對有的縣(市)區審計局在計劃調整中存在隨意性,開展項目審計存在動意性的實際情況,多年來堅持實行兩級項目計劃由市審計局統一管理的模式。在制定項目計劃時,不僅包括市局本級計劃,還包括縣(市)區項目計劃,并以長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發。使年度計劃既堅持全市審計工作一盤棋,又突出本縣(市)區審計工作特點和當地黨委、政府對審計工作的具體要求。在項目計劃實施過程中,市審計局進行督查的同時,年中各縣(市)區審計局若需調整項目計劃,必須填報《項目計劃調整審批表》,由市審計局批準。年底由市審計局對縣(市)區審計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考核。這樣保證了計劃的嚴肅性及有效性,也為縣(市)區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了良好環境,創造了條件。(楊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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