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青島市財政局制定出臺了《青島市市級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辦法(試行)》,促進加強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結果運用,提高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今年上半年,青島市審計局在開展的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中發現,存在個別部門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估不及時、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不充分、專項資金閑置、項目使用率不高等問題。對此,該局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建議相關部門完善制度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和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嚴格預算剛性約束、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預算績效管理結果發揮最大作用。審計報告引起市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批示要求財政部門牽頭對存在的問題立即整改,同時,要求強化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保障專項資金高效使用。該市財政部門認真落實領導批示精神,組織存在問題的部門和單位研究措施,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并采納審計建議先后印發《青島市市級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市級項目支出部門績效評價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和強化市級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提高財政資金、資產、資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取得實效?!掇k法》明確,市財政部門負責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組織績效管理信息公開,建立并落實績效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政策設立調整掛鉤機制等。
《辦法》提出,加強績效評估結果應用,市財政部門將新增重大支出政策和大額支出事項復評結果反饋至市級預算部門,經財政部門評估認定具備實施條件的新增重大支出政策和大額支出事項,由提報部門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不具備實施條件的,一律不得實施;績效評估結果與政策設立、項目安排掛鉤,新出臺重大支出政策和大額支出事項應按規定組織事前績效評估,未組織績效評估的,原則上不得立項和安排預算。
《辦法》要求,加強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目標與預算編制掛鉤,將績效目標設置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且設定的績效目標應與預算資金相匹配;市級預算部門未按要求設定績效目標的,不得向市級財政部門提報專項資金預算,市級財政部門不得安排預算。同時,要加強績效運行監控結果應用,對專項資金績效監控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進行研判,對存在嚴重問題的預算部門或政策、項目,及時調整、暫緩或停止預算撥款,督促預算部門整改落實,確保預算資金安全有效,保障政策目標如期實現。
《辦法》還要求,加強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強化績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市級預算部門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對預算部門績效評價等級差的專項資金政策、項目,市級預算部門不得將同一政策、同類項目列入下年度預算。(楊杰 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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