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加大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力度,扎實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充分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近日,甘肅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印發《關于切實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通過落實三項責任,完善六項機制,進一步提高審計整改實效。
落實三項責任:一是落實督導責任。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要將以往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作為重要內容予以關注,審計報告印發后的法定整改期限內,要及時督導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對整改不力的,及時向同級審計委員會匯報,提請有關部門嚴肅問責。二是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各級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和審計機關強化整改工作,落實整改責任,明確被審計單位是審計整改的責任主體,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負總責。三是落實監管責任。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督促被審計單位主管部門切實擔負起監管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審計查出的問題,促進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主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要把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內容。
完善六項機制:一是完善整改報告機制。各級審計機關要督促被審計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向審計機關報送審計整改報告,同時抄報本級黨委、政府和主管部門。審計機關每年向本級審計委員會、本級政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并受本級政府委托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情況。二是完善整改跟蹤檢查機制。各級審計機關負責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核實,審計整改工作管理機構組織開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對超過整改期限未執行審計決定、未落實審計意見建議、未進行必要責任追究的,向被審計單位提出督導意見,有關情況由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報告本級審計委員會或函告有關成員單位。三是完善整改協作聯動機制。各級審計機關要主動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等機構的協作,通過多種途徑和多部門聯合,靶向發力,促進審計整改徹底到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或移送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處理的事項,要及時跟進調查處理進程,獲取反饋結果。四是完善整改責任追究機制。對被審計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或向審計機關反饋的整改情況失實、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審計機關要提請管轄被審計單位的地方黨委、政府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或建議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主管部門依法依紀依規作出處理。對審計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五是完善整改結果公告機制。各級審計機關要按照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依法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情況,對拒不整改或屢審屢犯的地區、部門和單位予以曝光,促進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有效結合,著力提高審計整改成效。六是完善整改結果運用機制。各級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和審計機關要主動協調同級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聯席工作會議成員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運用審計整改結果。按照有關規定,提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審計整改情況作為干部管理監督的重要依據;提請各級組織部門把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提請被審計單位主管部門把審計建議作為制定完善有關措施制度的重要參考。(杜明詩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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