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關于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業務指導和監督的意見》文件精神,近日,浙江省審計廳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業務指導和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全省各級審計機關有序推進內部審計工作。
《意見》明確了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的總體目標。提出要堅持問題導向,著眼于推動解決制約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規范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要堅持突出重點,著眼于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有效性,創新指導監督方式;要堅持統籌整合,著眼于推進審計全覆蓋,加強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協同,打造“大審計監督體系”;要堅持分類指導,著眼于推動各行業、各領域、各層次內部審計工作協調發展,推進全面提升。
《意見》明確了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的重點。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規范性的指導監督,督促引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完善內部審計領導機制、建立內部審計全覆蓋機制、強化重要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建設;要加強對內部審計有效性的指導幫助,指導各單位樹立科學審計理念、明確職能定位、突出審計重點、創新審計管理機制、完善審計成果運用機制;推動行業和系統管理部門履行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監督職能;加強對內審人員和內審協會的業務指導等。
《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工作長效機制。一是建立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工作責任機制,明確負責指導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職責,將對內部審計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納入年度工作內容和對下級審計機關的考核內容;二是建立監督檢查機制,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各司其職,通過采取日常監督、結合實施審計項目開展監督、專項檢查等方式,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三是創新指導幫助機制。通過座談研討、走訪調研、制定操作規程、發布項目建議條目等方式,及時掌握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分層分類加強指導。
《意見》提出要探索建立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協同機制。以推進審計全覆蓋,打造“大審計監督體系”,提升審計總體能力、質量、效率、效果為目標,創新推進以“風險清單督導”為重點的協同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資料備案、成果利用機制及與主管部門的協作配合機制等。
《意見》提出要切實發揮內部審計協會職能作用。協會通過加強分類指導、典型引路、人才管理、溝通協調等,切實發揮好“服務、管理、宣傳、交流”的基本職責。(任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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