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審計局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緊密圍繞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健全制度、規范管理、提高質量、深化發展”的工作思路,著力在完善審計內容,創新審計方式、方法,促進審計結果利用上下功夫,不斷加大經濟責任審計思路和方式、方法的創新力度,努力探索符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經濟責任審計新路徑。
一是完善審計對象分類管理,加強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堅持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加大任中審計力度。對重點領域(部門、單位)、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對經濟管理規模和資金總量相對較大,下屬單位較少的行政單位及社會團體,可適當安排審計計劃,實行“三年審一次,一次審三年”;對任職期間內已經接受一次經濟責任審計或者部門預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和其他類型審計的領導干部離任時可以不安排審計;根據需要對重點單位、關鍵崗位及社會反響大等部門,安排離任審計。
二是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重點,強化權力監督制約作用。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和廉潔從政相關要求作為重要審計內容。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干部監督管理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加大對重點項目、重點資金、重點領域、重要崗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力度,重點突出對公共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有執法權、掌管人財物的重要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審計監督;突出對領導干部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政策執行權、遵守廉政規定等情況的監督;突出對信訪反映有重大經濟問題的干部審計監督。
三是探索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大審計方法創新力度。積極探索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在近年的審計試點中,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地區土地、礦產、森林等主要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變化為基礎,以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為主線。從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保護基本情況、相關法規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及效果、約束性指標和有關目標責任制完成,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情況和相關資金的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情況五個方面入手,不斷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和技術。
四是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客觀公正評價領導干部履職履責情況。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深入分析各類領導干部所承擔經濟責任的差異,重點關注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及決策等活動的質量、效益和可持續性,突出任期內舉借債務、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環境保護、民生改善、科技創新等重要事項,關注領導干部應承擔直接責任的問題。注重評價客觀性,以事實為依據,全面分析審計查證的各種情況,避免以偏概全;注重評價歷史性,既不能以現在的規定制度去查處以前的老問題,也不能用過時的制度規定來衡量當前的創新事項;注重評價全面性,正確把握新常態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全面分析和評價功過是非,對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工作失誤,不一味簡單地套用現成的標準和規定,認真研究、辯證分析,慎重穩妥地反映和處理。
五是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高審計結果利用率。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強化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協作配合。發揮優勢,形成合力,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扎實有序開展。明確組織、紀檢和人事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審計結果運用的各自職責,切實提高審計結果利用率,強化對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張春艷 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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