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廣東省不斷建立完善審計整改機制,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若干措施》,以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壓實責任、規范運行、提升成效為著力點,從健全審計整改工作領導機制、監督和落實機制、責任機制、工作運行機制、結果運用和追責機制等5方面提出14項措施,強化審計整改責任落實,有力維護審計監督嚴肅性和權威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要求從講政治的高度強化思想認識和責任擔當,逐項對照堅決整改。省人大以實地調研、專題詢問會、專題報告等形式抓牢抓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監督工作,省委巡視機構、省國資委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重要內容,省政府督查部門對整改不到位事項開展專項督查,審計機關持續加強對問題整改的跟蹤檢查,各地、各部門嚴肅認真抓好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把解決問題和建章立制統籌起來,形成全鏈條抓審計整改的完善體系。
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審計整改工作,整改成果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有力推動重大政策落地落實。如針對審計指出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省財政廳出臺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范管理與加快支出使用制度,建立專項債券支出進度通報預警機制,撥付使用閑置債券資金32.17億元,有效提高了債券資金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績效;針對審計指出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資金方面存在的問題,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水利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政策制度,加快實施農村水利保障等8大工程,并將灌區建設納入專項債券支持范圍,進一步完善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儲備庫,規范灌區管理;針對生態文明建設審計發現的問題,主管部門制定出臺《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十四五”規劃》,明確具體任務舉措和責任分工,全省21個地市均已發布本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壓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汕頭、佛山、陽江等市印發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加強地下水考核點位監測和評價工作,完善相關防治舉措;針對城市公共服務存在的問題,突出抓好人居環境、醫療衛生、“一老一小”保障等審計整改工作,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戚閩粵)
責任編輯: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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