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構建市管企業監督協同機制
北京市《關于構建市管企業“六位一體”監督協同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出臺后,北京市審計局在審計項目謀劃論證、資源成果共享、審計結果運用等方面探索監督協同舉措,推動相關監督統籌協調、形成合力。
一是強化企業審計項目計劃制定協同配合。企業審計項目計劃制定過程中,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和國資監管等部門意見建議,統籌謀劃監督對象頻次、重點內容、實施節點,避免重復檢查和監督盲區,提升企業審計項目計劃及整體監督計劃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是強化項目推進、資源成果共享協同配合。推動與國資監管等部門共同參加市管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審計結果反饋會制度化;推動國資監管部門協助提供市管企業有關經營管理情況、國資監管制度、政策制度化;推動與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國資監管等部門共享、交換問題線索常態化。
三是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協同配合。實現將審計報告抄送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國資監管等部門制度化;協同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制度化;協同研究、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審計整改工作落實常態化;向巡視提供審計報告、介紹審計情況常態化,并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納入巡視內容。
四是強化運用職工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成果。通過公示舉報電話、審計訪談、收集梳理相關輿論信息等方式,獲取職工、群眾和輿論對被審計企業、被審計領導人員的評價和有關問題線索,推動相關事項查深查透。(劉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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