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寶坻區審計局為了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提出了“1131”審計質量提升工程,即堅持一個理念:發現問題是天職,有問題沒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是瀆職;圍繞一個中心:提升審計質量;做到三個保障:一是黨建引領,二是素質提升,三是激勵約束;實現一個目標:優秀審計項目、先進審計集體或全國文明機關等榮譽“零”的突破。
一是注重創新,提升審計水平。審計思路創新,決定審計工作出路,要認真查找思想觀念和工作方法上的不足,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善于拋棄不適宜的陳舊理念,樹立起符合新時代要求和適應“十四五”形勢的審計理念。積極采用現代先進審計技術,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是突出重點,確保審計質量。在把握全局的基礎上,突出審計重點,立足本單位實際,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戰略性與操作性相結合,突出重點項目和項目的審計重點,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嚴肅揭露和查處違法違紀問題,保證審計結果經得起時間檢驗。
三是堅持規范,嚴控管理機制。當今社會發展迅速,審計業務不斷創新,提升創先爭優主動性、項目計劃科學性以及審計核心競爭力,要嚴格依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開展工作,確保審計程序、編制和執行審計實施方案、獲得審計證據等方面是規范的,形成科學有序、公平高效的管理運行機制。
四是加強教育,提升隊伍素質。為營造講學習、爭先進的良好氛圍,采用請進來、站上臺、走出去三個步驟對審計人員進行能力提升,為年輕人快速成長創造條件,同時,注重深入學習把握各級審計工作會議精髓,使每個審計人員真正做到“干中學”和“學中干”,把學習貫徹的成果轉化為推動審計工作創新發展的生動實踐。(韓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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