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審計機關與巡視巡察機構建立協作配合新機制
為進一步整合監督資源,放大監督效應,提升監督效能,近日,江蘇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和江蘇省審計廳聯合出臺了《關于巡視機構與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建立健全聯系協調、業務協作、成果互用,以及審計人員參加巡視巡察等方面協作機制進行了明確。
《意見》指出,要不斷深化聯系協調機制,在做好專門機構日常溝通基礎上,審計機關與巡視巡察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重要事項。
《意見》明確,審計機關與巡視巡察機構建立業務協作機制。雙方要進一步加強工作統籌和銜接,在工作計劃制訂、業務資料共享、重大問題核查等多個環節實現全方位對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既做到重點情況不遺漏,又做到查實事項不重復。要深化成果互用,將對方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作為重要監督內容;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單位,巡視巡察組應梳理成問責線索及時移交有關方面辦理。
《意見》強調,審計機關每年選派一定數量業務干部參加同級巡視巡察工作,并把巡視巡察崗位作為發現培養干部的重要平臺,巡視巡察辦及時向審計機關出具參巡審計人員的工作鑒定,作為干部考核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孫婷)
責任編輯: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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