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 程郁 殷浩棟)
自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來,國家對鄉村振興進行全方位頂層設計,建立了完備的制度框架與政策體系,謀劃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并投入大量的項目資金。審計部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在鄉村振興政策的貫徹落實中開展審計監督,發揮預警、評價、問責、糾偏等監督治理作用,確保鄉村振興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審計署發布了202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在鄉村振興領域,聚焦中央一號文件部署的農村廁所革命、打好種業翻身仗、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農業保險費補貼、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現代化改造等重點工作,披露了內容豐富而詳實的審計結果,提出了精準、有約束力的審計建議,充分彰顯了審計為鄉村振興保駕護航的獨特作用。
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審計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動政策貫徹落實和政策績效改善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審計圍繞當前鄉村振興的重大政策舉措,開展監督執紀問責,不僅有助于及時發現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的突出性、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預判政策執行中的風險,全面評估政策落實情況,通過及時反饋問題督促相關主體責任糾偏整改,有力保障鄉村振興戰略的扎實推進。此次《報告》提出了很多有針對性的政策執行問題。在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戶廁改造方面,發現一些地方存在以選擇性摸排和紙面摸排減少上報問題戶數等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問題,這對后續開展農村戶廁問題摸排整改“回頭看”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對農業農村部、科技部和部分地區種業發展情況開展審計,發現種業振興的基礎工作還不扎實、研發機制存在短板、種子穩產穩供能力不強等問題,這幫助我們更進一步找準種業發展的問題與短板,精準強化工作重點,有力保障打贏種業翻身仗。在黑土地保護治理審計中,發現部分地區治理責任落實不力,有的保護治理任務未完成甚至弄虛作假人為提高監測數據,有的重點保護措施未落實,有的未統籌實施各類治理項目,這些問題的揭示可以推動有關地方和部門更好落實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在農業保險費補貼審計中,發現部分地方政府履職存在越位失位,未按規定開展三大主糧的政策性保險,強制保險機構違規承保,限制農戶投保,未按規定足額配套等,這為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全覆蓋指明了工作重點?!秷蟾妗窂奶乩揭话?、局部到整體揭露了政策實施中各類問題,全面深入地剖析制度缺陷、機制障礙等根源,有力發揮了督促鄉村振興政策落地見效的作用。
確保項目順利開展
對于具體的政策項目而言,審計的目標就是要督促項目有效執行。特別是跟蹤審計,可以全流程監督項目實施,動態掌握項目建設進展,科學調整項目方案,及時彌補管理漏洞,糾正項目執行偏差,督促項目執行進度,促進提升項目績效。鄉村振興涉及多個支農惠農項目,如何確保各項支農惠農項目順利開展以及執行過程中不走偏、不走樣,是確保涉農政策真正惠及農民群眾的基本要求。在項目立項與論證階段進行審計,能夠發現項目設計的不科學、不合理和不可行等問題;在項目實施階段進行審計,能夠發現項目執行緩慢、損失浪費、效益不佳等問題;在項目實施后,還能對項目效果進行評估分析,為優化項目設計指明方向。如在黑土地保護治理審計中,《報告》發現部分地區未完成改善農田設施和提升地力年度任務、大部分侵蝕溝未開展治理、未落實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后耕作層土壤用于中低產田改造等問題。審計報告指出的這些問題,為督促落實相關任務、進一步優化黑土地保護項目明確了重點。在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的審計中,發現部分灌區改造任務未完成且利用不足,未完成病險骨干渠系改造任務,田間渠系設計不合理、改造不配套、出現淤積滑坡,水資源分配“重工輕農”,違背了項目設計初衷等問題,這都指出了節水改造項目問題所在,為后續改進項目設計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確保資金合規高效
審計的績效監督旨在確保財政資金使用合規,達到預期效果。隨著鄉村振興全面推進,財政支農資金逐年增長,大量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投入農村,并漸呈常態化趨勢。防止資金“跑冒滴漏”,是確保鄉村振興有穩定投入的應有之義。與此同時,社會各界對涉農資金使用的關注度很高,期待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來確保資金安全高效地使用。強化對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的監督力度,發現和抵御公共資金使用中的各種風險隱患,提高財政支農資金績效,始終是財政支農資金審計的主要目標。審計部門歷來重視財政支農資金預算、籌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嚴查擠占挪用、貪污私分、虛假申報、冒名領取、逐層截留等突出問題。此次《報告》披露了農業保險費補貼資金的審計情況,發現了一些地方存在擠占挪用、申領不實、騙取套取農業保險資金的問題,如虛報補貼、虛增保險標的、“拖賠惜賠”等,既沒有使財政資金達到預期的政策效果,也損害了農民群眾的利益。在育種研發資金審計中,發現抽查財政支持的項目周期較短,與育種周期不匹配,導致部分項目用立項前的研發品種和專利抵頂,說明相關項目資助周期應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以確保切實帶來增量創新績效??偠灾?,開展與全面鄉村振興相適應的審計監督,以審計作為財政支農資金的“守門人”,不斷提高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效益性,是推動鄉村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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